近日,位于市区东方路和三元路交叉口嘉兴银行建筑物楼顶上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由嘉兴银行经开区支行自行雇人拆除完毕。
据悉,当天拆除的户外广告属于未审批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面积达50平方米。据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解放中队介绍,该户外广告设施由嘉兴银行经开区支行雇人设置,但未能出具相关审批手续,今年3月已对该户外广告设施进行责令限期改正,可当事人逾期并未改正,遂对其进行立案查处,限期自行拆除。
刚刚过去的5月,解放中队对辖区违章户外广告、过期广告开展了详细的摸底调查、走访,当月共有5处违法户外广告、过期广告牌“下岗”。在此基础上,中队对相关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先后有20多户自行拆除或更新了户外广告。
“既要拆旧,还要控新。我们还走访辖区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及银行,尤其是最近‘易主’的杭州银行、东升路和东方路交叉口最新设置的东升商务楼广告设施是我们重点走访对象,在其设置之前,我们就上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要求业主提前去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解放中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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