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近年来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公安局、建委、房管局、城管委联合发文,决定开展南昌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的,一律予以拆除。
外墙为保温材料的建筑要检查
近年来,建筑外墙保温系统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造成的火灾多发,特别是北京央视新址火灾、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楼火灾、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火灾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南昌市要求,12月3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建设工程,清剿因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而遗留的建筑消防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重特大火灾。
本次整治范围是10月28日之前已竣工投入使用、已完成节能改造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整治重点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明确消防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建筑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不能正常运行。
有保温层的外墙上禁设广告牌
专项整治中,有关部门提出,对存在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的建筑,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封堵、覆盖。对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的,一律予以拆除。对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清除;燃放烟花爆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立即停止燃放。
同时,在建筑的醒目位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管理人员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对未按规定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单位难整改的隐患由政府挂牌督办
根据安排,11月26日至12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要对照整治重点细致排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严格按照整治措施进行整改。
该市要求,对排查出外墙外保温材料存在隐患的,以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