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开三马路与二纬路交口处几处楼体正在进行外围整修,此次整修中将会把沿街商铺的广告牌匾进行更换,以期与翔宇广场附近的牌匾在尺寸和风格上相统一。本市在广告牌匾规范工作中,并非追求“千牌一面”,而是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地域特点,有相应的变化,如南开三马路为棕色字体衬以米黄色背景材料,滨江道则是红色字体浅色背景。在本市开展的广告牌匾专项整治活动中,还把外环线以内的楼顶牌匾作为重点,包括商业广告牌、布幔、牌匾、电子显示牌以及在楼顶设置的单体字和标志等设施。这些楼顶广告牌和布幔、单体字等成为破坏优美天际线的重要因素,影响人们对津城的“第一印象”,本市已对这些牌匾进行了强制拆除,并已全部停止了对该类广告牌匾的审批工作。
针对某些商家不设置专门的广告牌匾,而是在窗口安置电子显示屏进行广告宣传的不规范做法,本市也出台相关规定并进行了专项整治。拆除未经许可的电子显示屏,并对电子显示平的设置了统一规范,高度限定在0.4米以下,发布的内容只能横向滚动。同时,电子显示(牌)的设置要与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要使用国内外先进的材料,既要清晰明亮,又要节能环保,并规定其设置期限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