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开展LED广告清理整顿 擅自发布将受罚

按照长春市政府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日前,长春市工商局开始安排部署开展市区LED广告清理整顿工作。

29日,长春市工商局召开清理整顿LED广告专题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长春市上下正在组织开展第二次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街路广告发布行为的整顿规范是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整体部署的重要内容。长春市工商局加大力度清理整顿LED广告。

据了解,此次清理整顿LED广告行动明确了清理对象和范围。坚持把各户外广告经营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及含公益性内容的广告纳入整顿范畴,明确凡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户外广告发布单位立即停止发布行为,由属地工商机关广告监管部门进行集中处理。

依据《广告法》规定,对未经工商机关登记擅自发布广告行为,一律责令停止发布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拒绝管理继续从事违法发布行为的,依法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抄报长春市政府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此外,还要坚持属地管理。按照人管段、所管片原则,将监管任务分解落实到工商所,加强对违法发布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

长春市工商局表示要以工商所为单位,采取现场拍照方式为辖区内的LED广告牌逐一进行存档造册,注明所属单位、设立时间、内容用途和是否登记注册等自然情况,为开展集中清理打好基础。重点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管,尽快将公交站牌广告、候车亭广告、工地围栏广告纳入监管范围,依法进行审批管理。同时高度重视居民区分众广告中烟草广告抬头之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长春市工商局将于4月15日前全面完成基础数据汇总工作。从4月15日开始,全面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清理整顿期间,将派出督查组逐条街路进行检查督导,积极配合长春市政府市容环境整治办公室,进一步巩固15条精品街路清理整顿成果,按照长春市政府部署,全面完成LED广告清理整顿工作任务。

| 发布时间:2011.03.31    来源:    查看次数: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