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楼顶广告9月30日前全拆 BRT试点拍卖广告

昨日广州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广州市查控违法建设暨整治广告招牌工作会议。根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今年9月30日前,广州将完成全市范围内楼顶广告和招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全面清拆工作,并完成广州大道等19条已规划批复路段的户外广告整改和重建工作,《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审批出台也将加速。

户外广告设置人可提交整改方案

根据市规划部门对具体路段和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批复,对广州大道、环市路、中山路、解放—机场路、江南大道、芳村大道、科韵路、宝岗大道、火车站东站及绿化广场、体育西路、体育东路、昌岗路、天河北路、一德路、康王路、花地大道、丰乐路、黄埔东路、小北路等19条路段已规划批复广告设置路段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拆。市城管委要求设置人向市城管委提交整改方案和设置申请,并于本月底前完成整改,整改后的户外广告设置经市城管委审核后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保留,不符合的予以清拆,并在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未正式恢复之前不得再次设置。

商业区户外广告以霓虹灯和LED为主

与此同时,广州将对未规划广告设置路段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拆。重点清拆市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容管理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范围的通知》(穗府〔2008〕41号)中所列的98条主要路段和65个重点区域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对违法设置、影响市容景观的户外招牌也将全面清拆。附着于公共设施(公交站台、公共宣传栏、交通设施、交通工具等)及落地式的户外广告,未经工商部门依法许可违法设置的一律拆除,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的一律拆除。

同时,结合广州市重点商业街区综合整治与景观营造工作,重点清理和改造北京路和上下九商圈、农林下路商圈和天河商圈四个商业街区,以及越秀、天河等10个区的重点商业街区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在全市的招牌设置标准出台前,各区参考越秀区的招牌设置标准,严格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和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和户外招牌设置规范,设计整治方案,“一地一案”、“一路一策”,确保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与我市灯光、夜景工程的设置相结合。所有的招牌设置要考虑夜景灯光、所有的户外广告设置要以霓虹灯和LED形式为主。

BRT将试点拍卖公有物业广告

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城管执法局局长李廷贵介绍,目前修改完善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已上报广州市政府审定。同时,结合立法,编制完成了《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广州市户外招牌设置规范》;做好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和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新的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法规和操作体系已基本搭建成型。他建议市政府尽快研究已报审的《管理办法》,确保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有法可依。同时,加快广告招牌设置规范的完善和报审,争取与管理办法同步出台,形成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健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法规体系。

李廷贵表示,下一步广州市城管委将重点完成98条主要路段和65个区域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的清拆和整改工作,以及珠江两岸户外广告设置的整治和点靓工作。并加快理顺公有物业户外广告的拍卖工作,以BRT快速交通候车亭户外广告和中国电信公用电话亭户外广告位置为试点,推进公有物业广告位的拍卖工作,畅通户外广告合法设置渠道。

从大广告公司违章广告牌入手

广东省副省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庆良在会上表示,目前,不少路段还没有编制城市广告招牌设置规划,特别是尚未颁布实施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导致广告、招牌设置混乱,影响了城市形象,降低了城市品位。城管委要对所有广告招牌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凡是违法设置的,坚决予以清拆。

分管城管工作的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表示,他刚刚从上海考察归来,在拆违和清拆户外广告的工作上,广州也将采取党政机关带头、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的原则,从大的单位入手。“上海就是先拆大广告公司的广告牌,不拆的话下次招投标就不给你参加”,苏泽群表示,广州也将学习上海的经验。

| 发布时间:2010.07.09    来源:    查看次数: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