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象大道”桥北路 广告牌大都违规私设

   桥北路,清远市区中心城区的主干道,是连接市区和清新县城的主要城市干道,许多人将之称为清远城市的“形象大道”。
    然而,这个“形象大道”却在这几年越来越“堕落”:道路两边建筑物被各式各样的凌乱墙体广告包围,脏乱无序。对此,本期报道关注桥北路广告乱象。
    至少六成是私设违法广告牌
    从北江大桥桥头一路向北走,在这一条长达数公里的主干道上,一眼望去,几乎所有建筑物墙体都被广告或广告牌占据,大则上百平方米,小则窗户大小,形状不一,长长短短,显得杂乱无章。
    墙体广告凌乱表现尤为突出的是:北江大桥桥头到桥北路天桥附近。有的用横幅、竖幅直接挂在墙上或者防盗网上,有的挡住了墙上的窗户。
    桥北路广告牌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其他地方不同的是,多为个体商户广告,大多广告画面毫无美感可言。这就更加影响到城市形象。
    其实相比这些有损形象的广告,那些私自设置的违法广告牌显得更为突出。据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相关人士估计:“桥北路大部分广告牌都是私自违法设置的,没有审批,没有其他相关手续,至少有六成,甚至更多。”
    据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未审批、报建等相关手续的许多广告牌,有的是个别广告公司投资建的,有的是个人建的,而且已经有多年时间。
    据从事广告行业的李宁(化名)透露,市中医院马路对面四楼的一条墙体广告,长达30米,高4米,建起来已经有三年多时间,是该楼层一个体户建的,并没有报建、审批手续。记者根据该广告位上的电话致电咨询,对方称:“他们在4楼开设一家武术馆,外面墙体空着也是空着,就自己建起来赚点外快,如果相关部门来查,我们可以负责,该赔钱的就赔钱。”李宁透露,有的广告公司直接和住户合作,将广告牌设置在窗户之间。
    广告牌位乱设消防安全隐患多
    根据2011年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最新公布的《清远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划管理规定》,在不影响建(构)筑物风格的前提下,可利用相应建(构)筑物设置附着式广告,但不得覆盖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不得妨碍相邻方通风采光。多层(或高层建筑裙楼)建筑物侧墙面可以设置占满整幅墙面的户外广告,但不得遮蔽窗口。
    但是该规定在桥北路段许多位置“失去了效力”。中医院对面4楼墙体广告,超过一层高,直接挡住了中间的窗户。侨丰宾馆大厦上发布内容为“伯爵园”信息的墙体广告牌,挡住了将近4层楼的窗户!
    一般情况下,窗户有两种积能,一是通风、采光,一种是用于逃生。广告牌挡住了窗户,通风采光就会受到影响;如果遇到火灾等危险情况,可当做消防通道,用作逃生,挡住了窗户等于少了一条逃生通道,多了一个安全隐患。
    这点在侨丰宾馆大厦、发布内容为“伯爵园”信息的墙体广告牌上体现最为突出。记者到现场踩点发现,3层以上一直到8层都用作酒店或者宾馆住宿,比起一般的住宅楼,人员很多,如果发生火灾,威胁更大。
    私设广告牌价格低市场价三四成
    毫无疑问,导致私设广告牌多,和违建成本低、高额利润驱使有很大关系。记者以租赁广告牌位名义咨询中医院马路对面四楼广告牌主,该位人士告诉记者,一年6万元。发票、电费需要客户自己承担,包括广告的灯光设置都需要自己做。“私人建的没有发票,我们和所有客户合作都是对方自己承担。其实我们的很便宜,同一路段有的一年买到10万元,这些都是公开价。”
    对此,在该路段有广告牌的清远一家较大广告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诉苦:“我们公司的广告牌都是经过审批和办理了相关手续的,而私人违规建的却省略了这一块成本;我们有团队运作,他们个人经营,也省去了经营成本。而且租赁价格通常比我们低三四成。所以我们现在面临着这些小公司、私人违法广告牌的很多冲击。可以说严格影响了清远广告市场秩序。”
    该位负责人也希望尽快查处这一批无证、违规建设的广告牌。“不过,对于他们来说,建设成本一年半载就可以收回来甚至赚钱,拆了对他们影响不大,而我们的损失却永远收不回来。”
    涉及面太大清理由易到难
    部门回应
    清远在2009年出台过相关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也对全市包括桥北路段户外广告牌作为一轮排查和整治,但为何到现在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去年清远将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职能下放到区一级,清远市城监支队合并到综合管理局,许多事情还需要理顺。“其实我们年前清理过一次,尤其是对破损广告。但广告牌太多,人力、设备也不足,在能力范围内提前做,由易到难。同时由于相关规定还没有明确,对于桥北路墙体一些广告,许多我们目前只能安排以乱拉挂名义处理。”
    该位人士表示,鉴于桥北路墙体广告特殊性,“我们目前设备只能到三层高,有的找不到广告主,联系人电话,处罚通知都发不出去。”
    一相关部门人士坦言,由于早期相关规定没有明确,管理较松,导致涉及部门太多,现在需要梳理清晰职责。
    市规划局相关人士表示,去年制定了户外广告牌整治方案,不过目前因为涉及面大,需要协调事项多,还没有正式批复下来。
    反响
    清远政协委员骆丽提交提案:
    规范户外广告经营
    在刚刚过去的清远两会中,政协委员骆丽提交了《规范户外广告经营,提升清远市区综合形象》的提案。提案指出,目前清远户外广告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至少有三方面:
    一是多头管理,审批流程不公开透明,涉及户外广告的审批部门有多个,如路灯管理所、城乡规划局、工商局、城管部门等。
    二是不按规定执行,广告公司对政府文件视而不见。对于户外广告,权威部门文件暂时无法求证,但《清远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011年6月1日由市城乡规划局发送给各广告公司及相关部门,其中大部分管理规定,对规范户外广告,都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清远市的大部分户外广告,现在与上述规定的要求都相差甚远。现行的户外广告明显存在各自为政,缺乏管理,严重者,已影响了清远的城市综合管理及城市形象。
    三是,广告牌缺乏后续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户外广告大部分载体在建造时,没有一套行业标准及安全验收标准。如T型牌,往往建筑高度数十米,且在主要高速路及主干道边上。外墙广告及灯柱广告,往往需要高空作业,但从业人员没有一套安全规范要求,对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后续维护也没有一个监管要求,处于混乱经营的局面。
    该提案还提出相关建议:首先是建立一套完善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完善审批流程及行业各项标准。其次是清查违规广告。对于违规树立的广告,要由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按照是否存在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市民生活秩序的原则,拆除一批未经过审批,且明显违反规定的户外广告牌。遮蔽建筑物逃生窗口、横跨主要干道影响道路安全、高度过高且未经安全审批等一批。另外,加快其他广告横式的推进。加快媒体、电视广告、电台广告等广告模式的推进,使广告业不单单依靠户外广告这一传统模式发展。提升我市广告业的整体水平。
    人大代表江军芳
    大力提倡公益广告
    城市的广告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目前,清远商业广告存在过多和泛滥的迹象。江军芳说,特别是商业户外广告无孔不入,无处不在,但是与此相反的是,提倡社会文明的公益广告却是非常少,希望政府可以对这一方面更加重视,毕竟公益广告在散播社会文明、传播科学知识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应大力提倡。
    部门行动
    占用绿地违法广告牌,拆!
    清远启动首期户外违法广告牌清理行动,为期10天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步上)在距离2月26日本报独家曝光清远户外广告牌乱象(详见《南方日报·清远观察》A1103版《清远户外广告乱象大揭秘》的一周后,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于昨日上午开始针对占用绿地的违法广告牌进行强制拆除。
    据悉,由于占用绿地的违法广告牌比较多,整个拆除行动将为期10天。该局一名副局长告诉记者,在本报曝光户外广告乱象后,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迅速展开行动,先期对占用绿地的违法广告牌,进行拉网式排查,仅新城范围就有60多个。根据工作安排,先拆除新城占用绿地的违法广告牌,然后是再清理东城、旧城。
    该名局长还表示,本次行动是清理户外违法广告牌的首期行动。由于违法广告较多,工作需要一步一步走,尤其是市民反映比较多的旧城广告乱象,还需要进行排查,“哪些有手续,哪些没有,摸清楚之后再拆除。加上旧城许多是墙体广告,楼层高,对拆除工作有很大难度,需要龙马车这样的‘重装备’,我们没有,需要准备。”
| 发布时间:2013.03.07    来源:    查看次数: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