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电视台送上被告席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重庆万州区电视台、该台广告中心主任向裕新、该台广告业务员王勇、广告主徐文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全国首例电视台因发布虚假医药广告被检察院指控构成虚假广告罪案,6月中旬在重庆市万州区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6月28日《中国青年报》)

  重庆此案,很有来历。去年曾有职业打假人刘江因涉嫌敲诈勒索309家电视台,非法牟利242万余元而被判7年有期徒刑的案子。而今天成为被告的重庆万州区电视台,就是309家电视台之一。刘江利用举报违法广告的方式,向300多家电视台“索赔”的行为构成犯罪,被追刑责乃罪有应得,那么那些发布虚广告,并提供证据证明刘江有罪的电视台,不已证明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吗?所幸的是重庆万州区检方终于将万州区电视台送上了被告席。

  电视台被指控构犯虚假广告罪案,这是破冰之响。这些年,电视荧屏成了虚假广告的重灾区,比如鱼目混珠的医疗药品广告,比如渲染性生活、性体会、吹嘘性药功能的涉性广告,人们感叹过去电线杆、厕所里贴的小广告,如今都登上了电视,并将为虚假广告大开方便之门的媒体斥为“媒托”。为了整治虚假广告,也曾有一次又一次“行动”乃至“风暴”,但结果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即使查处了,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既不伤筋又不动骨——曾有两个电视台屡屡播放违规广告,受到的处理是封杀了他们一个星期广告播放权。违规成本低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榜样竖在眼前,谁还会有什么顾忌?

  重庆此案,是个好开端。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电视台违法,体现了对公众权益的保护。如果只追究打假人的过当维权,而不惩治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则会令虚假广告继续泛滥。被刘江敲拿住把柄而遭敲诈勒索的电视台有309家之多,现在仅有万州区电视台一家站上了被告席。有关人士称,已经寄送了几百封举报信,向本案涉及的309家电视台所在地的工商、广电、公安、药监部门控告电视台的虚假广告行为,同时寄信提请检察机关追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对虚假广告的监管渎职责任。我们期待着这些举报都能得到回应,期待着每一个违法者都受到应有的惩处。

| 发布时间:2012.06.28    来源:    查看次数: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