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平方米广告牌建在自家办公楼上不合法

在自己的经营区内就可以随便做广告?不行!位于芙蓉南路与黑梨路西南角的一家汽车4S店经营区内的一块150平方米大型违章户外广告牌因为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昨日,经营业主在天心区城管执法人员的说服下进行了自拆。

  早在一个星期之前,城管执法人员就发现这块位于该店办公楼墙面的巨幅广告牌,经查后发现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记者从该店董姓负责人口中得知,他们认为,在自己的经营区内做个广告是合理合法的,对如何设立广告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都不得而知。经过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特勤中队的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后,经营业主才如梦方醒。

  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罗浩提醒广大市民,设立户外广告应遵守《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且要到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抱有侥幸心理,擅自设立户外广告最终得不偿失,难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 发布时间:2012.06.25    来源:    查看次数: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