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园海珠广场禁设户外广告

广州市的户外广告设置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市规划局近日发布通告,《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11~2015)》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发布实施。

该规划特别就传统中轴线地区和白云新城地区的户外广告设置进行了详细规范,包括人民公园、海珠广场、海珠南广场在内的众多公共区域禁止设置任何形式的户外广告。

本次规划范围是广州市辖10区,从化、增城两市户外广告纳入该专项规划管理。规划范围内的路段划分为优化设置路段、控制设置路段、禁止设置路段三类。规划将市级和区域级的商业中心、珠江两岸主要景观区等所在的道路划为优化设置路段,以集中展示户外广告。主要划定范围:市级和区级商业中心,如北京路商业中心、天河路商业中心、上下九商业中心等。全市优化设置路段总长45.8公里,户外广告允许在商业建筑、综合建筑的商业部分和商务办公建筑上设置。控制设置路段的范围则是商业中心延伸区域、镇级商业中心,包括除天河路、珠江沿线以外,路段总长325.3公里。全市可设置户外广告的路段长度为371.1公里,占全市道路长度的5.9%。

| 发布时间:2012.05.13    来源:    查看次数: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