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广告牌漏电路人枉死 市民直呼“伤不起”

  4月7日南海网报道了海口公交站广告牌夺人命,导致一名16岁少年离去。许多市民质疑,公共场所漏电让人“伤不起”,并指出职能部门如果能督促运营维护责任单位到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事故。

  而针对,为什么供电抢修人员姗姗来迟才断电,除了龙华供电所的相关责任人表示路面塞车严重导致。今天记者也来到海南电网公司海口供电局了解相关情况,该部门的一名市场营销部主任黄晶告诉记者,22时40分海口供电局95598热线接到报障,22时55分左右,海口供电局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初步判断是大雨和积水导致灯箱绝缘损坏,引发触电。那么针对该起事故供电部门又给出什么说法?该部门的职能又是什么?

  市场营销部主任黄晶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司法解释,上面明确电力设备上发生事故以后他的责任认定是按照产权分界点来认定,谁的产权就由谁来承担责任。并表示,该广告公司不是属于供电部门的职责管辖范围之内。

  市场营销部主任黄晶还表示,目前海口市内户外的广告灯箱、路灯均采用交流220V民用电,电压等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而30伏属于直流电,现今没有在户外广告灯箱中广泛应用。

  同时,针对近期发生的触电事故,供电部门表示对发生事故的广告灯箱和路灯的供电线路已经作停电处理,待线路产权责任单位对其用电设备进行彻底整改之后,方能恢复送电。供电部门也将会同产权责任部门对路边广告和积水路政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漏电隐患。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海口市交通局相关领导王某,针对该起事件,交通局表示已经要求全市经营候车厅的广告公司进行全面排查,包括牢固程度、玻璃、座位全面进行排查。

  同时对于该起事件,作为广告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存在管理的疏忽,海口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还要等待进一步调查。

  而针对公交站广告牌漏电致人死亡,海口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如果公交站候车厅要通电就要确保它的安全;其次要装电就要符合供电技术部门的要求;第三对整个候车厅要建立一个预案防备机制,另外一个就是对于阶段性的大风、大暴雨该断电的就应断电;还将要求所有经营公交候车厅的企业要对自己所经营的候车厅买一份保险。

| 发布时间:2012.04.10    来源:    查看次数: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