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道沿街商铺悬挂霓虹灯广告,每平方米每月收费10元。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元旦起,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将执行新标准,按地域不同,实行分类收费。
据了解,中心城区分为一类区和二类区,其中一类区为东风路、文化路、东方红路、三八路、天衢路、大学路、晶华大道、康博大道、长河大道、广川大道、德兴大道、湖滨大道、新湖大街、地安街、解放大道、向阳大街、迎宾大街、商贸大道、纺织大街、运河大道、火车站(汽车站)周围、景区、广场,其他区域为二类区。
不同的广告形式收费标准也不同。如一类区的LED电子显示屏广告费用为每月每平方米6元,二类区为5元;一类区拱门广告费用为每天每个50元,二类区为30元。
新的收费标准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期满前按规定重新核批。
下一新闻:长兴金陵路上巨幅投影广告招吸人眼球
Copyright © 2007-2015 上海逸晨广告有限公司 www.sh1c.com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21-55221417 传真:021-55092206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300号森远木业对面4号
手机:13818242337(王经理) E-mail:shyichen#126.com QQ:858581411 沪ICP备08101459号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搜集与互联网,如果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