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则西事件”连日发酵,让搜索引擎百度成为众矢之的。如“血友病吧事件”一样,此事引起各界广泛关注的原因,仍是由来已久的百度推广和竞价排名商业化问题。百度作为国内网络信息平台巨头,其竞价排名推广的内容是否涉嫌违反《广告法》?互联网企业又该在互联网世界承担什么社会职责?
竞价排名应明确法律权责
在“魏则西事件”中,不少网友认为,网民打开搜索引擎大多都有一定的需求,如获取信息或帮助等等,但针对用户需求,百度却把有商业利益的往前放。
同时,公众也开始聚焦事件当中的法律责任问题。百度推广内容出现了问题,具体广告客户显然应承担责任,但百度作为其中一环,是否应该负相应责任?
对此,百度回应称,“竞价排名”不是广告,属于“信息检索技术服务”,并称百度从来没有仅以给钱的多少作为排位标准。此说引来争议,不少人认为,百度竞价排名有盈利性质,类似于广告性质发布,广告出了问题,第一责任人是广告人,广告平台也脱不了干系。
然而对于搜索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目前没有明确的法规。在2015年9月新修订的《广告法》中,对于付费搜索是否属于广告并没给出一个明确概念。
对此有专家认为,根据新修改的《广告法》,广告的真伪由广告主承担,百度作为发布者不应该替广告主承担这个责任,但百度要承担对推广的商家事先审核的责任。也有律师认为,在医疗广告方面,要么取消竞价排名,要么按照广告法来进行监管。
处于风口浪尖的“搜索引擎竞价排名”,面临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监管的尴尬情形。但事件同时也提醒公众和相关部门,必须明确“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在法律层面涉及到的权责问题,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更不容忽视
“魏则西事件”把百度频被诟病的商业模式再次置于聚光灯下,接受法规、道德和人性的多重拷问。
有律师认为,像百度、谷歌等大企业不仅仅是简单的商事主体,因为影响力大,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即使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仍需自律,权利义务应对等,不能只收钱不担责。值得玩味的是,近日360搜索发声表示:“360搜索放弃一切消费者医疗商业推广业务,向广大网民提供安全、干净、可信赖的搜索服务。”
同时,舆论开始将百度与同样作为搜索引擎国际大佬的谷歌相比较。在国外,用谷歌搜索魏则西所患的滑膜肉瘤,会发现谷歌同样也有医疗广告,却有着更为明显的标识。与百度标志性的竞价排名相比,谷歌的付费广告并不影响排名,排在前列的始终都是相关百科与官方机构。
此番比较更直接地触动了公众对国内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的呼吁和希望。如同人民日报评论在《企业丢掉责任,还能走多远》一文表达观点称,唯有“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才能重塑风朗气清的网络生态,让网络技术回报社会、造福人民。南方日报记者 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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