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一纬十二路居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几天前,一座40多米长的围挡广告牌紧贴自家民房外墙,拔地而起,存在安全隐患。作为审批部门,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介绍,该广告牌属于“迅达”广告公司,因该处无工地,无需遮挡,不能设置围挡广告。目前,槐荫区城管执法局已介入,何时拆除尚不明确。
[居民反映]强行盖起40米长、六七米高围挡广告
“10多天前,家门外突然来了挖掘机,紧贴房子外墙往下挖。”回忆起屋外广告牌加盖时的情景,张先生介绍,上前阻止也未能奏效,最终六七米高、40多米长的围挡广告拔地而起,立在了房子外。
该大型广告牌紧贴张先生和另外三四户居民的房子外墙,六七米高的广告牌将几栋民房遮得严严实实,通风和采光都受到了影响。“不仅如此,最初施工挖坑时,房子的地基也被挖坏了,墙体也开始下陷,房子本身就有裂纹,现在更严重了。”张先生指着身旁受损的房子介绍。
偌大的广告牌,目前尚未刊登广告。仔细查看铁皮,不少焊接点并不牢靠,有的铁皮一碰就呼啦作响。
[审批部门] 4月份审批未通过,强行加盖应拆除
“广告牌4月份审批就未通过。”24日下午,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户外广告审批人员介绍,该广告牌属于一家名为“迅达”的广告公司。
审批人员介绍,该广告牌审批初级未通过,是因为该处并无工地,无需建设围挡广告牌。根据相关规定,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该广告牌虽然未获得合法手续,但7月中旬便开始强行施工。“我们接到了很多市民的举报电话,目前都已转交给槐荫区城管执法局,由执法局拆除该广告牌。”
经搜索,网上有关“迅达”的广告公司有多家,有的直接没有联系方式,剩余的公司自称加盖的广告牌并不属于自己。“经一路与纬十二路交叉口是个大路口,广告牌面积大,在这设置广告牌年盈利至少在10万以上。”一广告公司负责人介绍。
[执法部门]违章广告牌已立案,何时拆除无消息
辖区内的违章广告牌加盖过程中,执法人员是否制止过?随后记者又联系到槐荫区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一中队,对此,执法人员并未正面回答,只表示不便透露。
“目前该广告牌已经立案,正在处理过程中。”槐荫区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一中队一执法人员介绍,至于何时能够拆除该广告牌,尚无消息。
“拆除该广告牌,目前无法可依,无法拆除。”24日下午,槐荫区城管执法局给出如上回复。对于原因,工作人员解释,根据原来的《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规定,对违章设立的广告,城管执法部门有权责令现行改正或拆除,逾期不改正或拆除的,由城管执法部门组织拆除。但是自从2012年《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以来,由于《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的法律效力达不到一定的法律层级,所以不能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律》的规定,以至于城管执法部门组织强制拆除户外广告的权利就被取缔。“城管执法部门执法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赋予他们强制拆除的权利,使其有法可依。否则,对于违建的户外广告,我们也只能责令其拆除。”该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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