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户外广告设施应由具备建筑结构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结合建筑整体布局和建筑物立面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纸应盖有设计出图章;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其它类型户外广告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2 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其荷载应按GB50009-2001规定执行。基本风压应按0.45kN/m2执行,并考虑高度系数、风振系数、体形系数;考虑地震作用时应按地震作用效应和其它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
3 户外广告设施采用钢结构的,应按GB50017及《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03规定执行,同时应考虑钢结构连接部位抗扭强度校核计算。
4 落地广告设施基础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落地广告设施基础的选型,应根据建设场地土质条件和结构的要求确定。地基基础均应进行强度计算,必要时还应进行地基抗滑稳定验算。基础底面脱开基础的面积应不大于底面积的1/4;
b) 当基础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考虑地下水对基础和覆土的浮力作用,并确定地下水对基础有无浸蚀性及进行相应的防浸蚀处理;
c) 落地广告设施基础采用刚性基础时,一般承受偏心荷载,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规定进行设计;
d) 当地基的软弱土层较厚,上部荷载较大且集中,浅基础不能满足落地广告设施钢结构对地基承载力和变形的要求时,可采用沉井或桩基础。桩基础可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混凝土灌注桩或钢管桩,应根据地质情况、结构类型、荷载大小、施工条件和建筑场地环境,经综合分析后确定桩基础类型。桩基计算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执行。
5 墙面广告设施支座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墙面广告设施支座应附设在房屋或构筑物的墙面上,应确定或验算房屋或构筑物墙面能可靠地承受广告设施支座传递的力,并有必要的安全储备;
b) 广告设施与原有建筑物的连接应确保连接可靠、牢固安全。连接埋置固定部位应和连接件等强度;
c) 墙面广告设施支座可用焊接﹑螺栓或锚栓与墙面的柱或梁中的预埋件连接。可采用质量合格的化学锚栓、植筋和自墙底锚栓连接,严禁采用摩擦型膨胀锚栓连接;
d) 墙面广告设施支座与房屋或构筑物墙面的连接,应按荷载分项系数验算安全性,且应采取措施严防高空坠物;
e) 支承螺栓或锚栓的混凝土埋置深度应达到30~40d(d为螺栓直径);锚栓的安装应满足所用产品的技术要求。当埋置深度不够时,应采取螺栓对穿夹板的连接方式,同时还应有足够厚度的混凝土保护层。
6 屋顶广告设施支座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屋顶广告设施支座布置应与屋顶柱网布置相协调,应能直接承担广告设施结构传来的支座压力、拔力和剪力;
b) 屋顶广告设施支座可用焊接、螺栓或锚栓与屋顶梁或柱中的预埋件连接,并应可靠地将广告设施支座承受的载荷分散传递至下部结构;
c) 屋顶广告设施支座不宜采用摩擦型膨胀螺栓连接。当采用质量合格的化学锚栓、植筋和自墙底锚栓时,必须具有确切的技术参数和质保体系;
d) 支承螺栓或锚栓的混凝土埋置深度应达到30~40d(d为螺栓直径);锚栓的安装应满足所用产品的技术要求。当埋置深度不够时,应采取与梁、柱钢筋焊接的方法处理,同时应有足够厚度的混凝土保护层。
7 户外广告设施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根据其所处环境,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包括防止雷击和防雷电波侵入,应按GB50057规定执行。
b) 户外广告设施的防雷装置(包括接内器、引下线、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及其它连接导体)应根据所处的防雷环境进行设计。防雷设计中必须具有防止直接雷、感应雷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c) 当户外广告设施安装在高层建筑的屋顶或外墙上时,其防雷装置可结合建筑的防雷接地系统进行设计;
d) 户外广告设施的钢结构框架、金属面板等可作为防雷装置的接闪器、引下线,但必须与屋顶和墙面的避雷带、避雷网、引下线多处焊接连接;
e) 当户外广告设施安装在多层住宅屋顶上时,应将户外广告设施的钢结构框架、金属面板和该住宅建筑的避雷带、避雷网、引下线多处焊接连接,并保证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否则应增设接地装置;
f) 独立的户外广告设施,除安装在受保护的避雷带、避雷网内外,其钢结构框架、金属面板、钢结构柱体均应可靠接地。接地极可外引,也可增设;
g) 建筑物的防雷接地以及其它防雷接地设施,包括各类金属管道,均应连接在同一个接地装置上;
h) 户外广告设施的接地系统应形成等电位联结;
i) 户外广告设施用电应以低压供电为主,一般宜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必须确保接地和安全,可按JGJ/T16规定执行。
8 户外广告设施灯光照明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户外广告设施灯光照明要有合理的照度,尽量减少光污染,不同类型和规格的广告设施灯光照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户外广告设施的照度 单位:lx
画面面积<2m2 画面面积>8m2
城市道路及人行道广告设施 200~400 200~600
城市建筑墙面、屋顶广告设施(高度10m~40m) —— 300~1000
城市建筑墙面、屋顶广告设施(高度40m~50m) —— 400~1200
普通公路路边广告设施 —— 400~1000
高速公路路边广告设施 —— 400~1200
注:表中数值中低值用于较暗环境。
b) 广告设施灯光照明要有合适的照度均匀度,一般照明情况下,照度均匀度应≥0.7;
c) 广告设施灯光照明要选用合适的光源光色和显色性,使光色与照度具有相当的比例,构筑、渲染出各种舒坦的色感环境氛围。
上一新闻:提升门头设计的审美
Copyright © 2007-2015 上海逸晨广告有限公司 www.sh1c.com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21-55221417 传真:021-55092206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300号森远木业对面4号
手机:13818242337(王经理) E-mail:shyichen#126.com QQ:858581411 沪ICP备08101459号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搜集与互联网,如果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