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的那场暴雨中,南宁至宾阳高速公路沿途有两块广告牌倒了下来;今年3月的一场大风,南友高速上的3块广告牌也轰然倒塌……接连发生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倒塌事件背后,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从刚开始无人问津,到目前一位难求,近几年,广西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呈现出了井喷式发展。无人审批、缺乏监管、粗制滥造的“野马”广告牌总数多达700多块,甚至比正规的还要多,正在威胁着人们的出行安全!
乱象:约六成属“野马”广告牌
车出了南宁市埌东收费站往前开,随处都可以看到硕大的广告牌竖立在高速公路两边,企宣、食品、建材等广告让人目不暇接。从这里一直到二三十公里外的伶俐镇,沿线广告牌时密时疏;而靠近收费站和服务区,广告牌更是密密麻麻。相同的景象还出现在泉南高速柳州段、桂柳高速桂林段,各类广告牌比比皆是。
从上世纪90年代末柳南高速修成后,大巴司机黄师傅就一直在这条高速上跑客运。他告诉记者,2004年后,该路段沿线广告牌开始多了起来,而最近一两年更是频繁冒出来。
越来越多的高速公路广告牌都是谁建的呢?按照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高速公路的广告经营权属于高速公路经营者。在广西,这项权利基本上都被交投、BOT项目公司委托授权给了一家名叫高路传媒的广告公司。
“大部分都不是我们的。”高路传媒工程部经理刘达波介绍说,截至2012年底,广西大概建成有1200多块高速公路广告牌(俗称“高炮”),由他们报批建设的仅有400多块,其他广告牌绝大多数都没有合法手续。仅在南宁至伶俐路段,这样的广告牌就有150多块。
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该局共审批建设高速公路户外广告498杆(处)。换句话说,以1200多块广告牌的总数计算,10块高速广告牌中,就有6块是非法建设的。
暴利:竖一块牌半年可回本
是谁在非法建设?一块“野马”广告牌能获利多少呢?
“反正比种地强多了。”南宁市邕宁区一名住在高速路边的村民介绍说,一个“高炮”也就占三四平方米,看位置好坏,广告公司一年给1000-3000元不等,相当于一亩地的年收入了。
后来,有村民发现,大头都被广告公司拿了,很多人都要求提高租金;有大胆的,还自己竖起了“高炮”经营。
连日来,记者在南宁市江南区、邕宁区高速公路沿线村庄了解到,和上述村民所说一样,“野马”广告牌基本上都是由一些广告公司或私人老板在经营,村民单干的仅是少数。不过对于如何在高速公路旁设立广告牌,有参与过施工的村民还是深谙其道:“离高速公路31米,找个地方先打好水泥桩,乘着夜色把牌竖起来。建时没人发现,以后肯定也不会有人再来查。”
据了解,建一个“野马”广告牌的费用在10万元上下,回报十分丰厚。6月16日,记者来到了南宁市柳沙半岛的一家广告公司,该公司在南宁市附近高速路段拥有3块广告牌。公司一男性工作人员坦言,他们的广告牌并非正规。
当记者提出马上想要租用一块广告牌时,对方面露难色,“3块都被别人租用着,最快到期的一块在明阳工业园附近,也要8月份。一块一年最少20万元,真心想租,可以留下电话号码”。
赵先生目前就职于南宁一家较大型的广告公司,他告诉记者,目前地段好的高速广告牌都是抢手货,去年桂西北的六宜高速还没通车,有些广告公司的广告牌就抢先竖了起来。
危害:粗制滥造 频频倒塌
赵先生提及的事情,在高路传媒内部被称为“六宜事件”。对该事件,高路传媒工程部经理刘达波显得很无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委托授权,他们公司是这条高速公路的唯一广告经营方,但是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和“野马”公司抢时间,但再怎么抢,也没有“野马”快。
刘达波说,正规设立一块高速公路广告牌,他们需准备施工、应急方案,邀请具有建筑乙级以上的设计单位参与,设计指标要达到抗风、抗震8级以上,然后再报批,不算施工时间,光前期准备就要超过40天。但“野马”公司甚至一晚上就能把广告牌竖起来。
如此迅速的施工速度,安全有保障吗?答案是否定的。刘达波说,“野马”广告牌基本上是2004年以后抢建的,但没几年时间,他们就陆续开始记录有“野马”广告牌倒塌的消息,最多的是2013年3月,他们总共记录有5起,工程质量都存在问题。
6月17日,在南友高速靠南宁路段,记者看到了今年3月份倒塌的一个广告牌残骸,能拖走的铁质部分已经被人捡走。即使这样,常年参与高速公路广告牌施工的李工程师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没有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受力承台,也没有减少钢材焊缝处压力的“法兰盘”。“正规的高速路广告牌造价在20万元左右,而10万元左右造价的'野马'广告牌,也只能偷工减料”。
在刘达波看来,除了施工赶时间,降低施工质量外,“野马”广告牌另一个重要的安全隐患是高度。他告诉记者,高速公路广告牌标高为24米,但由于“野马”广告牌一般都修在距离高速公路31米左右的位置,为了实现效果,只能加高。在基础本来就不牢固的情况下,危险性可想而知。
尴尬:如何治理 无法可依
为何主管部门不进行管理呢?面对记者质疑,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路政总队副总队长李卫回答得很直接:“能管的都管了,外面的我们暂时也没办法。”
李卫所说的“外面”指的是高速公路30米外。原来,按照《公路法》、《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规定,高管局的业务管辖范围为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30米,在这个范围内,广告牌的建设是一项行政许可项目,没有审批,不合格的广告牌高管局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但超过30米,他们就无权管辖了。
高速公路广告牌属于户外广告,工商部门能不能管管呢?记者咨询得知,工商部门主要的权限是对广告内容发布进行审核,至于广告牌建设,他们并没有权限管理。《南宁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也对广告设置有规定,但这些规定更多的是针对城区广告牌。
事实上,高速公路沿线私设广告牌的现象并非广西独有,早在几年前,国内不少经济发达的地区都曾进行过整治,但终因涉及部门多,没有统一立法,没有规范文件,没有达到效果。对此,上述发达地区已经加快了地方立法进程,如2011年,江苏省就制定《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对广告设施规划和许可、技术要求、维护、监督管理等进行了严格规定。
记者从自治区高管局获悉,广西的地方立法工作也正在推动当中,草案已经处于论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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