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西宁市工商局根据省工商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西宁地区的互联网广告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重点对西宁地区的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上发布的广告开展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针对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网站中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和医学教育科研机构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含有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率、宣传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药品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等违法广告行为进行了查处。
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人员538人(次),车辆124台(次)。检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等门户类网站广告7154条(次),对159家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发布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进行了行政约谈,对3家涉嫌违法的广告发布单位进行了行政告诫,并责令改正,对12家严重违法广告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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